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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欠費債權轉讓到法律事務所


黃 發問於 2015-08-08 | 台北 |

Q: 您好:我有多年前欠費的電信門號有四個
昨天收到某法律事務所的信件通知
告知目前此債權已轉讓到他們的法律事務所
也未告知金額
非常確定這幾個號碼都已經欠費超過五年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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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我有多年前欠費的電信門號有四個
昨天收到某法律事務所的信件通知
告知目前此債權已轉讓到他們的法律事務所
也未告知金額
非常確定這幾個號碼都已經欠費超過五年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呢

您好:
一、原則上,法律事務所應該不會受讓當事人的債權,這部份可能應再瞭解(註:依律師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律師不得受讓當事人間係爭之權利);即令債權轉讓,仍應依原始的債權債務的法律關係作判斷。
二、一般說來,實務上會認為電信費用的債權時效請求權是二年,也就是說,若主張之該費用債權已時效消滅,當事人得以時效消滅為抗辯,拒絕給付。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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