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之前同事的朋友透過同事向我借100萬,2014/12/31我解除定存並匯款給他,談好2015/2/28要還100萬,但一直追討2015/4/30還10萬,2015/6/5還25萬,之後又一直找藉口不還,寫信給學校請學校同仁幫忙轉達他也說有處理,但一直拖延,我該怎麼辦呢?
還有借朋友沒有寫借據,當時朋友只有用line的方式向我借錢,我是用銀行轉帳,簿子有轉給他帳戶的紀錄,這些可以當證據嗎?
我該透過什麼方式或方法,向他提出還錢一案呢?
A:
之前同事的朋友透過同事向我借100萬,2014/12/31我解除定存並匯款給他,談好2015/2/28要還100萬,但一直追討2015/4/30還10萬,2015/6/5還25萬,之後又一直找藉口不還,寫信給學校請學校同仁幫忙轉達他也說有處理,但一直拖延,我該怎麼辦呢?
還有借朋友沒有寫借據,當時朋友只有用line的方式向我借錢,我是用銀行轉帳,簿子有轉給他帳戶的紀錄,這些可以當證據嗎?
我該透過什麼方式或方法,向他提出還錢一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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