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我是擔保人
債務人卻脫產了
有收到法院的債權憑證
銀行卻是要我還
連同債務人欠的
重點銀行名知債務人名下有房子在貸款(卻說拍賣也賣不了多少錢)
本身我有工作 所以每月定期要我還 不還要扣我的薪水3分之1
然後債務人又做沒有勞健保的工作 再逃避
法院寄的債權憑證影本 我擔保人可以使用去查債務人財產嗎??
所以目前困境 我該怎麼辦呢?
A:
[quote:b0c03fe2f3="謝 先生/小姐"]請問我是擔保人
債務人卻脫產了
有收到法院的債權憑證
銀行卻是要我還
連同債務人欠的
重點銀行名知債務人名下有房子在貸款(卻說拍賣也賣不了多少錢)
本身我有工作 所以每月定期要我還 不還要扣我的薪水3分之1
然後債務人又做沒有勞健保的工作 再逃避
法院寄的債權憑證影本 我擔保人可以使用去查債務人財產嗎??
所以目前困境 我該怎麼辦呢?[/quote:b0c03fe2f3]
你好
依你所述情形 你應該是擔任債務人借款的連帶保證人 則依民法第749條規定 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後 於其清償之限度內 承受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之債權 若你依上開規定對債務人取得執行名義後 自可向國稅局查詢債務人財產所得資料 若有財產及所得 自然可據以強制執行
陳振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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