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
我姐姐在某間工作室工作
擔任助理
薪水只有20k 沒勞保 沒健保
最近他老闆叫他轉兼職
意思是:他們缺人手忙的時候再來幫忙
但是我認為這是變相的遣散!
我覺得很可惡,我與姐姐有房租壓力
遣散就遣散,但是他卻說個轉兼職來搪塞
讓我姐姐這樣等
我姐姐未滿3個月試用期
請問有什麼條例能保障我姐姐的權益?
我姐姐傳訊息給老闆,但是老闆故意不開啟訊息已讀
律師
A:
該雇主未依勞基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且任意變更勞動契約內容,此皆違反勞基法此相關規定。
建議向勞保局聲請調解,以保證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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