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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公司自行變更規定無特休假之福利員工可否追回此項權益

公司自行變更規定無特休假之福利員工可否追回此項權益


林OO 發問於 2015-03-25 | 台中 | 傳統製造業

Q: 自88年因金融風災公司原要求員工體恤暫時變更無特休假之福利且告知若景氣恢復則修訂恢復至今已16載
.老闆也買車買房.員工從百多人縮編約60多人.工作量增.薪水也沒調過.政府6%當加薪也是給4%而已.
因員工抱怨故請教貴單位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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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6e63bf3cda="林 先生/小姐"]自88年因金融風災公司原要求員工體恤暫時變更無特休假之福利且告知若景氣恢復則修訂恢復至今已16載
.老闆也買車買房.員工從百多人縮編約60多人.工作量增.薪水也沒調過.政府6%當加薪也是給4%而已.
因員工抱怨故請教貴單位幫忙 謝謝![/quote:6e63bf3cda]

林小姐:
您好!
一、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年以上,每年均應給予一定天數之特別休假(工資照給),勞動基準法第38條定有明文。雇主若有違反上開規定之行為,主管機關得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
二、建議您可先與雇主溝通恢復特別休假,之前應休而未休之特別休假,可請求加倍發給工資。若雇主不願意,可向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提出申訴,由主管機關派員檢查並開罰。
三、爰依法建議如上,請參考,並預祝處理順利!
張衞航律師敬啟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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