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家族事業的所屬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因近幾年財務狀況不透明,想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轉讓或拍賣,應該如何處理?
A:
您好,感謝您的提問
依您所述內容,因您所持有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需區分為下列情形:
1.未發行股票
參照公司法第165條第1項之規定:「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故您需與受讓人共同簽訂"股東股票轉讓同意書"並向該公司辦理過戶,即可完成股份轉讓。
2.有發行股票
依公司法第164條之規定,若為無記名股票,轉讓只須交付股票即可;若為記名股票,則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該股票,於完成背書轉讓時即生轉讓之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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