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商標與品牌差異?
麻煩舉實例釐清,如Nike是商標還是品牌?其勾狀 logo是商標還是品牌?
謝謝!
A:
您好
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一、 通常而言,商標是表彰商品或服務之識別性標示,而品牌法律上並無定義,通常認為是營業、服務或商品之表徵,因此從定義及目的來看,二者並無太大不同,故區分商標與品牌,應從法律面上著手。
二、 法律上,商標是種權利,在台灣採註冊主義,經審查核准使用於註冊之商品或服務(未異議或評定成立撤銷註冊),取得商標權,日後如有其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構成權利侵害,可以依據商標法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賠償訴訟;而品牌嚴格說來,使用於商品、營業、服務,不用註冊,通常僅係一種利益,如果有遭侵害,須視法律有無規定(例如公司法第18條公司名稱或公平交易法第20條商品表徵或民法等),請求保護。
三、 依據商標法第18條:「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因此所稱「Nike」是品牌(營業、服務等表徵)文字註冊部分也是商標(因為該文字有商標註冊),而所稱「勾狀」logo則是商標(該圖形有商標註冊)至於算不算是一品牌,通常不認為,但因品牌不是法律用語,恐有仁智之見。
四、 結論:實際上,如果品牌經營良善為消費者普遍認知,之後申請商標註冊核准,或一開始就將該品牌申請商標註冊核准,就成為商標,因此商標與品牌二者有重疊之處,而分水嶺則在商標註冊之有無及後續法律保護之差異。
五、 以上回覆,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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