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 好 !
請教5個月前查債務人表面稅籍及能得知其所可能銀行都已查不出財產,債務人逃避藏匿又積欠政府繳稅,申請經法院強制執行調查債務人帳戶後查不出財產,故法院現經公示送達後發給債權憑證。
但近日忽然發現其債務人在所居縣市,竟發現債務人違法開新店面新招牌,並且也沿用我方取得債權憑證上之被告債務人同名號同老闆之商行(因請人去該店面佯裝客戶取得名片),確認是被告債務人。
如此一來我方該如何正確進行下一步? 是否可申請強制直接查封該店面? 是否可向該縣市國稅局檢舉?
請幫幫我 感謝您!!
A:
[quote:e9ea432ccf="S 先生/小姐"]您 好 !
請教5個月前查債務人表面稅籍及能得知其所可能銀行都已查不出財產,債務人逃避藏匿又積欠政府繳稅,申請經法院強制執行調查債務人帳戶後查不出財產,故法院現經公示送達後發給債權憑證。
但近日忽然發現其債務人在所居縣市,竟發現債務人違法開新店面新招牌,並且也沿用我方取得債權憑證上之被告債務人同名號同老闆之商行(因請人去該店面佯裝客戶取得名片),確認是被告債務人。
如此一來我方該如何正確進行下一步? 是否可申請強制直接查封該店面? 是否可向該縣市國稅局檢舉?
請幫幫我 感謝您!![/quote:e9ea432ccf]
您好:
最好是搜集到系爭店面之生財器具確屬債務人的證據,例如發票、收據、名片或是消費者為證人等,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然屆時債務人又主張是借名登記或是其他理由,脫免被執行的責任。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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