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工作時間8:00到5:30我因為上課關係
允許5點離開但是薪水以勞基法計算然後有全勤獎金2000
公司算法是19200元加上加班2729元扣掉勞健保524+364=21061
我有詢問過公司把全勤算入19200內
我想問這樣是不是不合理 照他這樣獎
那我不算全勤就只剩17200完全不符合勞基法19273元
我這個月加班25.5個小時 全部都在假日
其中有一天是加16小時 中間休息一小時 是否以違反法了
公司說他加班算1.5倍 是否合理
律師
A: 法定最低薪資是包含全勤獎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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