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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分攤諮詢


Anonymous 發問於 2006-10-23 |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請問下述車禍責任應如何分攤:
十字路口綠燈時,直行摩托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車輛後門。


謝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2835

A:  您好,
單純這樣的敘述,轉彎車的責任比較多。

劉龍飛

律師

聖洲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載明:「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及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再依同規則第102條第4款載明:「汽車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合先 說明。
依台端之問題,須先確定台端騎機車是否駛於機車道上,此其一;對方汽車來向左轉時,有無依上述規定即「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此其二;總之,如對向來車左轉占用您駛於機車道之直行路線,則原則上該汽車可能屬於違規;惟若該汽車業已依規定左轉(表示未再占用來向車道)完畢後,斯時直行機車撞上該汽車後門時,恐須現地測量該岔路口車禍地點,究屬何方之道路行駛權利。
劉龍飛 律師9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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