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請問如果是教學DVD/書籍推銷,但沒有實質看到貨品,只有在超商播放影片,是否適用七天鑑賞期保護

請問如果是教學DVD/書籍推銷,但沒有實質看到貨品,只有在超商播放影片,是否適用七天鑑賞期保護


陳OO 發問於 2014-11-27 | 台中 | 資訊科技業

Q: 事由:有電話行銷與我相約至便利商店,想要推銷學生升學的書籍&DVD,但收到物品後我發現沒有明細也與當天業務員介紹的有落差,因此於收到第3天後,打電話給客服,聲明要退貨,當下應客服人員邀請多使用幾天試用看看,我當下有詢問,如果我仍舊想要退貨,是否可於七天內退貨,客服回答:可以。
第七天時我打電話說要退貨,客服說:他要問問業務員,然後業務員來電:大罵我,叫我不要在爐了,沒有像我這種人,後面直接說:誰答應你可以退的,你就去找誰。
所有過程我全都錄音,請問我可以有什麼樣的保障,包含業務員飆罵的部份,是否能一併處理。

請問:推銷過程中我並沒有看到實品,是否也符合"消保法第2條第10 款明白規定:「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 經營者所為之買賣」。"的條文。
或是:《消保法》第18條規定:「企業經營者為郵購或訪問買賣時,應將其買賣之條件、出賣人之姓名、名稱、負責人、事務所或住居所告知買受之消費者。」
或是:《消保法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於訂立郵購或訪問買賣契約時,應告知消費者本法第18條所定事項,及第19條第一項之解除權,並取得消費者聲明已受告知之證明文件。」
因此,網路拍賣的企業經營者應主動告知消費者「依據《消保法》規定,透過網路向企業經營者購買商品,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

瀏覽人數:1305

A:  只要在不破壞商品外觀下,是可以退貨的,也就是說拆封的技巧,將決定是否能順利退貨,因為一旦破壞了產品的完整,讓業者無法重新包裝再出售,業者是可以拒絕退換貨的。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