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0/30發生行車糾紛,對方酒駕又逆向,跑來叫囂卻又恐嚇我說要讓我爸媽公司無法立足,講話又很大聲,讓我當下很害怕,但沒有錄影存證 旁邊超商有看到爭執 還有我朋友當下也在旁邊 請問這樣算是有證據嗎? 如果告他恐嚇對我有利嗎? 有辦法求償嗎?
A:
[quote:341296a5b4="鄭 先生/小姐"]10/30發生行車糾紛,對方酒駕又逆向,跑來叫囂卻又恐嚇我說要讓我爸媽公司無法立足,講話又很大聲,讓我當下很害怕,但沒有錄影存證 旁邊超商有看到爭執 還有我朋友當下也在旁邊 請問這樣算是有證據嗎? 如果告他恐嚇對我有利嗎? 有辦法求償嗎?[/quote:341296a5b4]
您好:
一、人證當然也可以作為證據,只是效力不如客觀的錄影錄音而已。
二、若可以取得對方自白的證據,會更有利於提告成罪。
三、若對方被判決成立恐嚇罪,民事構成侵權行為,得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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