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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買兩種主約,附約掛在定期險下,造成權益的損失


小O 發問於 2014-10-24 | 新竹 |

Q: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如下所述:
我在85年10/XX 同一天買了兩張保單,一張定期儲續險,另一張終身壽險
1. 增值養老壽險(保單生效:85/10/XX)
2. 安泰重大疾病終身壽險(保單生效:85/10/XX)

因為我知道保險要年輕時候買要鎖住當時的年齡,趁年輕繳費20年就可以保障終身,日後就會比較輕鬆,
最近因朋友在做保險檢視我的保單,發現很大的保險問題,我將我的問題記載如下:
保險員將我的所有的附約險全部掛在儲蓄定期險下而不是終身險底下,一般業務員都會把買的附約依附在終身險下,兩年後我再購買終身防癌,結果他竟做15年期的防癌(這份險的保單簽名是由業務員自己簽的,而非我簽名),他仍然掛定期儲蓄險下(因為掛在定期險下附約跟著主約,主約時效消失其附約也沒保障)這是保險業的規則,但我們一般人是不會知道的!!會市這種差異.
由於現在再買防癌險已是天價,這作業疏失的部份保險公司是否必須要承擔!! 因為相信保險員,所以拿到保單後我也不知道這是有這樣大的差異,這張保單即將在明年到期才發現,這部份還可以處理嗎?

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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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就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保險業務員(好心)作保單檢視,其目的是否係鼓催您重購其他保單,還請您甚思!
2. 若您所言屬實,您所有附約的險(應該有醫療險)都掛在定期儲蓄險下面,則主約之儲蓄險期滿,依附其上之附約自無延續之可能。
3. 但,您所稱之附約險(含醫療險)應該也是一年一期的定期險(保費會隨年齡調整),無法續約之後,除非您已患病而遭拒保,否則只要您再購買一終身壽險主約(保險金用最低的10萬元即可),即可再次將諸多之定期醫療險附約掛在下面,而受有保障。
4. 又,以防癌險、重大疾病險及醫療險等健康險種而言,隨年紀而調漲保費之「定期險」與繳費二十年之「終身險」,其保險費天差地遠,85年時保險業務員或考量您的預算而幫您作了(現在令您不滿意)如此規劃,也許您可以再和原業務員、其他業務員或電詢保險公司,以確認原委暨保單現況。
5. 最後,除非您能證明受詐欺或脅迫(何況依民法第93條但書之規定,自意思表示後,經過十年,不得撤銷),否則尚難於簽約後十八年的今天要向業務員或保險公司有所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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