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們公司收到一執行命令,但執行命令僅寫禁止債務人收取對我們公司的債權,確沒寫是薪資、貨款或權利,請問我們公司能以執行標的物不明確,去聲明異議嗎?
A:
[quote:f1a8429353="緯 先生/小姐"]您好,我們公司收到一執行命令,但執行命令僅寫禁止債務人收取對我們公司的債權,確沒寫是薪資、貨款或權利,請問我們公司能以執行標的物不明確,去聲明異議嗎?[/quote:f1a8429353]
您好:
一、該種扣押對第三人債權的執行命令,執行法院不見得瞭解是那一種權利,多依債權人聲請,謂債務人對第三人有債權,然後加以扣押。
二、當然,就第三人而言,也許其間債權有許多疑義,例如是否有抵銷等理由,因此,對於第三人而言,若認尚有疑義,可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法院再作判斷,若確有爭執,就由債權人再行提出訴訟確認扣押債權的範圍或標的。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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