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有一些商標法的問題想請教
1.我向台灣總代理的經銷商購買商品於網路販售是否有違反商標法疑慮?(商品為台灣總代理的貨品)
2.台灣總代理於今年八月一日於智慧財產局註冊商標成立
要求非經銷商網路販賣相同商品下架,否則提告,經由經銷商詢問代理商,代理商要求簽定契約並且訂定網路最低販售價格,請問代理商是否已經違法公平交易法?
謝謝
A:
陳OO,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國外真品,不論自總代理商購入,抑或自國外購買後輸入,原商標權人因合法銷售而取得對價,自不得就該真品繼續主張商標權,此乃「權利耗盡」原則,是縱真品取得人公開銷售該真品,亦無違反商標法問題。為此,您向台灣總代理的經銷商購買商品後,再在網路上販售該商品,要無違反商標法疑慮。
2.代理商要求經銷商簽訂契約以限定網路最低販售價格,要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之不公平競爭行為,為此,有關「限定網路最低販售價格」約定原則上無效,但該商品為一般日常用品,且市場上有相同種類商品可為自由競爭,因消費者得自由選擇其他品牌之同類商品,是對於限制轉售價格約定所生不利影響,尚屬不大,得例外有效。
3.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上,如有其他疑議,歡迎來電諮詢。
順頌商祺
林衍鋒律師
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
02-23279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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