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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交接


許OO 發問於 2014-08-28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你好,請問因為公司欠薪,已與資方於勞工局調解完畢,也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但是現在公司要以未交接提告,請問提告是否會成立,另外,因資方未履行調解書上的義務,不支付積欠薪資&資遣費,現已拿到法院的強制執行公文,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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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員工是否未辦妥交接手續致公司受有損害,乃公司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之問題,尚不得執此主張其逕自扣發勞工工資之行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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