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102年六月十日進公司工作,請問離職之後多久老闆就要匯薪資給我們?
若老闆沒有匯給我,我可以找哪些管道投訴?
我現在有找到工作,若我請假那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現在工作請假所被扣的薪資?)
A:
就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薪資於離職後多久時間內要給付,法律並無明定,但需注意的是,依民法第126條之規定,請求權時效為五年;又,若雇主遲不給付,可依法對之催告。
2. 若雇主未依約給付薪資報酬,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調解,再不成,可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3. 至於向新雇主請假,得否向舊雇主求償?因兩者間似無因果關係,法律上恐乏依據。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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