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在今年與友人商量投資他店鋪事宜 後來在資金準備不足情況下被他告知合作終了
並未簽署任何合作協議僅有通聯記錄line 可證實我們有進行合作行為
現在他想向我求償合作終了後他的營業損失 因為我資金無法注入而導致
請問我需要負擔法律責任嗎?另外我有匯款記錄證明我有匯款給他帳戶
在無簽署任何合約下 這樣我算股東嗎?還有他求償具法律效應嗎?
在此感謝作答
律師
A:
[quote:d6978920ce="方 先生/小姐"]本人在今年與友人商量投資他店鋪事宜 後來在資金準備不足情況下被他告知合作終了
並未簽署任何合作協議僅有通聯記錄line 可證實我們有進行合作行為
現在他想向我求償合作終了後他的營業損失 因為我資金無法注入而導致
請問我需要負擔法律責任嗎?另外我有匯款記錄證明我有匯款給他帳戶
在無簽署任何合約下 這樣我算股東嗎?還有他求償具法律效應嗎?
在此感謝作答[/quote:d6978920ce]
合夥投資並不以有書面契約為必要,口頭承諾也可成立契約。
您詢問的內容因為沒有相關資料佐證,所以難以明確答覆。
基本上,對方訴請求償損害,必須要證明損害的存在,以及損害與資金無法注入之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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