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想了解,若是當天兼差打工,而已經進入公司工作半天,直到中午,市政府才宣佈下午停班。那麼兼差者是否可以享有颱風假,直接回家?或者還是需要繼續工作?因為正值的員工是享有颱風假。
請麻煩讓我了解,勞工放假條例裡頭是否包含颱風假?若是正值員工享有颱風假,那麼兼差時薪,是否也應該有颱風假呢?
謝謝。
律師
A:
一、 按各縣市政府宣布颱風日的上班上課標準,是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但依該辦法第2條,適用範圍僅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換言之,各縣市政府所宣布之颱風假並不約束一般民營企業。
二、 再者,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颱風假並不包括在應放假之日內,且主管機關亦表示颱風假並不屬勞基法第37條「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三、 是以,颱風發生當日是否應該上班,原則上是依勞資雙方自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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