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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契約未標示罰款


林O 發問於 2014-08-15 | 台北 | 服務業

Q: 我工作的契約未著名任何罰款金額事項
直到現在都還不知道罰款金額是多少
僅有類似勞方願意接受資方的懲處之類的條約
請問這樣資方可以以這條扣勞方薪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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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按照勞動基準法第 26 條之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雇主不得預扣勞工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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