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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職扣薪


陳OO 發問於 2014-07-30 | 台北 | 服務業

Q: 我是個7-11計時工
早上7點該到沒有到
九點才才電話告知 然後說不做了
老闆說不去就寫曠職 (曠職扣3天薪水)
(之前被扣過一次 因為我臨時去看醫生)
至少要等這裡拜做完才不做
不然就都寫曠職

這樣合理嗎 他能扣我薪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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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勞工未按約定時間上班,雇主可扣除短缺時間之薪資。
離職與曠職不同,離職需視雙方有無離職通知之特別約定,如無,仍應按勞基法之規定,視在職時間狀況提前通知雇主。如勞工無正當理由不到職,則屬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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