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FB粉絲團預購限量球鞋,錢已付清,店家告知某日期會到貨,但是時間到當我打電話詢問後,說會延誤到貨,然後改口說是依訂貨次序出貨,否認說有說過到貨日期,後來貨到領貨時,又告知我某幾雙鞋沒尺碼要退款給我,我再三確認是否確定沒貨要退款,他說是的,但要等他們全部出貨完畢才可退,於是我就立即去別家店買了他說沒貨的尺碼,但是隔天店家又告知某尺寸有貨,只能退另一雙沒貨的錢,但是我因為他說沒有我才去別家買了,現在又要我再拿一雙一樣的,等於是要我自己承擔吸收虧損,請問我可要求店家退款給我嗎?在法律上店家有沒有觸犯什麼法條?因為我認為店家收了預購金,突然說沒貨就退款,後來我自己買了,又硬要我再買他的,這樣店家完全沒任何損失,也不用承擔責任,完全就是先拿錢後做事,沒做就退,消費者的權益和保障在哪?請麻煩為我解答,謝謝。
A:
您好:
關於您問題中所述「我再三確認是否確定沒貨要退款,他說是的,但要等他們全部出貨完畢才可退」,可認屬契約之合意解除,亦即以第二次契約解除第一次契約,至於「出貨完畢才可退」應屬履行期之約定,故您應可向店家要求退款。
以上意見謹供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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