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今天若從歐美國家買了一件產品~利用了翻模技術~複製了產品~因此在造型上是一模一樣的~若對方是在他國是有廠牌的產品~但是產品造型上對方並沒有在我國或當地申請著作權~而我方也沒有打著對方的名號販賣~請問這樣是否違法?或是否違反著作權或是其他相關法律?謝謝
A:
產品如為藝術品或美術工藝品,則可能有違反著作權法禁止重製之問題,除民事賠償責任外,另有刑事責任。
另該產品如在我國有申請專利,則他人未經同意,不得為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之行為,違反者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請注意上開法律上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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