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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保密


張OO 發問於 2014-07-04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您好,近期即將離職,老闆卻要求簽完離職保密協定書才能走
離職保密書內容大抵如下:
1.需保密公司機密,營業秘密等,如非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洩漏
2.如違反,需負刑事責任且支付公司懲罰性罰金NT2000,000和公司因我洩漏商業機密造成的一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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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真的非常困擾,,老闆說我不簽就不讓我走
我也想趕快完成離職手續~請問我如果簽了會不會有任何問題~~
大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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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b076b21af6="張 先生/小姐"]您好,近期即將離職,老闆卻要求簽完離職保密協定書才能走
離職保密書內容大抵如下:
1.需保密公司機密,營業秘密等,如非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洩漏
2.如違反,需負刑事責任且支付公司懲罰性罰金NT2000,000和公司因我洩漏商業機密造成的一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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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真的非常困擾,,老闆說我不簽就不讓我走
我也想趕快完成離職手續~請問我如果簽了會不會有任何問題~~
大感謝!![/quote:b076b21af6]
您好:
一、離職時,仍應依據任職間的契約內容為判斷離職時的,規範。因此,若原始契約並無簽立保密協議,這部份屬於新的契約內容,未經雙方合意是無效的。
二、其次,離職並無義務配合資方簽立不利於己的契約內容。若台端自願離職,並無須簽立該契約,始生勞僱契約終止的效力。再則,若僱主違反勞基法規定,要求受僱人簽立所述之契約,始同意離職,乃屬無效的行為。總之,若覺得對自己是不利的約定,不見得一定要配合簽立。僱主也無法以此方式強制受僱人留任。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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