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留職停薪期間之研究, 專利申請的權利

留職停薪期間之研究, 專利申請的權利


陳OO 發問於 2014-06-23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1.自願留職停薪期間,員工獨立完成的研究,請問專利申請屬於受僱人還是僱用人?
2.自願留職停薪期間, 僱傭契約關於專利申請應處於何種狀態?
3.職務上之發明創作, 若受僱人想保有專利權是否只能離職後員工獨立研究?

瀏覽人數:2684

A:  您好:
就您的問題,扼要回覆如下:
一、所謂「留職停薪」,指僱傭關係依然存在,只是因僱傭關係所產生之權利義務(勞方提供勞務、資方提供薪資),暫時停止而言。所以在自願留職停薪期間,員工獨立完成的研究,其專利申請權的歸屬仍應依專利法第7條、第8條規定辦理,如果屬於受雇人在職務上的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雇用人,雇用人則應支付受雇人適當之報酬。如果不屬於職務上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受雇人。但發明、新型或設計是利用雇用人資源或經驗者,雇用人可以在支付合理報酬後,於該事業實施發明、新型或設計。至於職務上發明。指受雇人於僱傭關係中之工作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
二、至於「留職停薪」僱傭契約之狀態,如前所述是指因僱傭關係所產生之權利義務(勞方提供勞務、資方提供薪資)暫時停止,但實際停止的狀況以及條件、法律效果等仍應視雙方是否有其他的特別規定。
三、至於職務上之發明創作,依專利法第7條規定,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仍屬於雇用人,縱使受僱人離職後提出專利申請,一但為雇用人所知,雇用人尚可以提出確認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歸屬為其所有的訴訟以取回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

以上意見,再請卓參,如有任何問題,可電:(02)2706-6566,黃世瑋律師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