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欠電信公司(威寶)~大約1萬多塊電話錢~已經6年沒繳費了~
近期威寶公司~委託債務公司~來催繳~還說不繳費~就會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還說會扣押股票~
真的會這樣?
會上法院嗎~
A:
[quote:af11e02904="鄭 先生/小姐"]您好~我欠電信公司(威寶)~大約1萬多塊電話錢~已經6年沒繳費了~
近期威寶公司~委託債務公司~來催繳~還說不繳費~就會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還說會扣押股票~
真的會這樣?
會上法院嗎~[/quote:af11e02904]
您好:
一、依據民法第127條第8款規定: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二、曾有實務認為電信費用請求權屬於商品之代價,不適用一般十五年之時效;因此,若超過二年再請求,恐有時效消滅,得拒絕清償。
三、因此,當收到支付命令時,得先提出異議;若對方進行訴訟,得以時效消滅作為抗辯之事由。供以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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