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們公司有一查封標的為一個停車位,之前現場查封時,據管理員表示現有住戶無償借停車輛中,
請問我們公司非抵押權人,是否有權向法院聲請排除住戶占用停車位情形,謝謝!
A:
您好:
只要停車位是屬於債務人所有,即可聲請法院查封拍賣。
但於法院尚未拍賣並點交該車位給拍定人之前,該停車位之所有權仍屬於債務人,故貴司無權排除該住戶占有停車位。
於拍定人買受後,排除侵害之權利仍屬於拍定人所有,故貴司亦無權去排除該住戶之占有情形。
郭瑋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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