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家業經營機車行,常遇到客戶在車體維修後積欠貨款,催繳後也不給付甚至再也不出現,請問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在機車交修前後訂立合約書或是其他簽收單據來保障店家的收款權益?
另,發生糾紛時能做何處置與提告訴訟?
A:
[quote:145f14d711="李 先生/小姐"]您好:
家業經營機車行,常遇到客戶在車體維修後積欠貨款,催繳後也不給付甚至再也不出現,請問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在機車交修前後訂立合約書或是其他簽收單據來保障店家的收款權益?
另,發生糾紛時能做何處置與提告訴訟?[/quote:145f14d711]
您好:
一、交付前簽立制式合約書,是必要的保障行為。
二、若有必要時,可另請客戶簽立擔保本票,於給付維修後,始退還本票。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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