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有一筆房屋,共有四人共同持有.三人(簡稱 我們)為3/4, 其中一人(簡稱 B)為1/4.
目前該房屋我們在居住, B 要出售持分,同時己知 B 有和建商往來,
,依土地法34-1條賣地予他方.我們有優先購買的權利,由於金額很高,我們無法買下來.
所以想請問:
1.因為 B 只有 1/4 是否可出售持分 ?
2.如果我們無法買下他的持分,要如何保障我們的權益 ?
3.如果我們要買下他的持分可有什麼方式用合理價格買下? 以及如何鑑價避免B開高價 ?
請律師幫我們看看,提供寶貴的方法,謝謝.
A:
一、B可出售其持份。
二、您可以訴請法院分割。
[quote:3bf3503309="姜 先生/小姐"]律師您好!
有一筆房屋,共有四人共同持有.三人(簡稱 我們)為3/4, 其中一人(簡稱 B)為1/4.
目前該房屋我們在居住, B 要出售持分,同時己知 B 有和建商往來,
,依土地法34-1條賣地予他方.我們有優先購買的權利,由於金額很高,我們無法買下來.
所以想請問:
1.因為 B 只有 1/4 是否可出售持分 ?
2.如果我們無法買下他的持分,要如何保障我們的權益 ?
3.如果我們要買下他的持分可有什麼方式用合理價格買下? 以及如何鑑價避免B開高價 ?
請律師幫我們看看,提供寶貴的方法,謝謝.[/quote:3bf35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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