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陳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當初我跟我男朋友合夥買了一間法拍屋
土地所有權狀跟貸款雖然都是登記他的名字
但房屋所有的稅金都是我在繳
而我還當他的保證人!
不過我最近要求他把房子登記成我的名字他卻要我拿錢出來跟他買
想請教陳律師
我現在該怎作才能保障我自己的權益?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您必需能證明房子是你們合買的,你也有出資,才有可能請求登記為共有。
但這部分涉及法律的技術性,最好先與律師研究如何搜集相關證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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