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若是我設計了LOGO但無註冊商標
那有人嫖竊後 他又註冊成功
那是誰侵犯誰?
是他的商標權不成立嗎?
我能做甚麼動作
可請求賠償嗎?
A:
您好:
一、對於對方已註冊之商標,您可依商標法第48條、第57條,以系爭商標有商標法第30條不能註冊(如第1項第12款因特定關係知悉商標存在,而意圖仿襲申請註冊)之情事,提起異議、評定。
二、待對方之商標遭撤銷後、您亦已取得商標註冊後,得依商標法第71條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意見謹供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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