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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糾紛


MOOOO 發問於 2014-01-20 | 台南 |

Q: 您好
我們是台南的塑膠機械業者,日前經中間人介紹台中一家公司購買我司機器,機械購買前與我司老闆商議機械價格部分。
1. 當時台中公司向我司提議降價,我司老闆同意降價,但尾款需收現金,不可開票。當時台中公司同意也付了訂金,訂購機器。但交機完後,台中公司則不履行當時的約束,並開票,且日期壓在交機後兩個月,我司老闆反應和當時說的現金不同,但台中公司就說不想要他就退機,我司老闆想了一想,也就收票。
2. 票期到了,但跳票。打電話告知跳票情形,但負責人言詞閃爍,並且保證會處理,拖了一個多月還是如此。
3. 上禮拜承諾要銀行匯款,但又告知無法處理,此情形下,我司向台中公司負責人表達不滿,而台中公司確要我們把機器自己拖回,目前機器已在生產數月。
4. 中間人有向我司要求10%佣金,但都未做到中間人的角色,還不想處理台中公司的情形。

請問,以上若走法律程序,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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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這要看買賣契約如何約定。基本上您可以向對方請求尾款,如對方拒不給付,則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拿到確定證明後,在拿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對方財產,逐一拍賣,並可以請求對方給付遲延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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