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若A公司併購B公司,A公司為存續公司,B公司為消滅公司。 請問原先由B公司申請之未到期專利權與商標權是否直接移轉給A公司, A公司需要再重新申請此專利嗎? 如A公司未重新申請是否可向第三人主張權利?
律師
蔡律師事務所
A: 專利需要登記,因此,建議您還是向智財局變更登記為專利權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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