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因為公司辦理登記時,是由會計事務所辦理
登記印章時事務所直接用木頭章,用標楷體,所以很容易複製
後來朋友的車子在我公司的名下
之後他把車子轉出去
所以他知道公司大小張的樣式
好像還被複製了一份
那我要如何防範他拿來盜用呢
我已經打算把公司解散(辦理中)
但是我怕會計事務所或是不明人士會把印章拿來盜用
如何做些預防措施?求自保呢?寄存證信函嗎?還是去警局備案呢?
請問如何查詢公司名下有哪些財產?例如房子或車子之類的?
希望有人可以協助我?非常感謝~~
如有律師事務所的電話也歡迎提供唷~(台中)
律師
A:
劉先生:
您好:新年快樂 如意
1.公司大小章,猶如人的印章,公司登記時,有大小章的登錄,正如私人個人印鑑,印章十分容易為他人所仿
偽變造,公司的大小章何獨不然。
2.依所述“情節”,大小章既怕別人仿冒,最簡易的保護方式,則另刻新章,重新登記,比如印章的大小字體(行 )及材質,均未有法律規範限制,新大小章,就可以從新製作,以期彰顯,前後不同,萬一前章被
盜冒,但與“更新”新章,截然不同,對方立刻露出馬腳,不必為此把“公司”解散,重組公司,豈不“因
噎廢食”?小題大作!
3.目前未知有無被盜,如何發“存証信函”?發給誰?而警局備案,更是荒謬,“假設”性的預測“犯罪”,
不屬於警局的任務,否則警察先生豈不能忙死,累死?不可行。
4.國人重視“印章”(包括印鑑),確實弊多於利,外國人(比如美、歐各國人),則以簽名為主,少用印章,
當然,公司完全不用大小章,在目前,尚無可能,但觀念上可以改變一些,不必大大小小,都蓋公司大小印
,除官方往返文件外,私人間的契約、協定,誰規定要用公司大小章?而有此常用的場合下,確湏公司大小
章,則視其需要,不必同時蓋用大小章,譬如之常用的公司票據,公司大章,不必與登記上的同一“大
章”為唯一要件,而公司小章,則不必一定要蓋,可由用“簽名章”代替,甚至“面額”大的公司票,“小
章”儘可以親自簽名代替,如是,公司流通在外的票據上,實在不必大小章均在,將來萬一“糾紛”“涉
訟”,很容易區別,票據是否出自偽冒,總之,票據上的蓋印,毋湏大小章一齊蓋(請注意,除蓋公司章,
而小章多蓋一個,則小章上的仁兄,(如總經理,作帳等負責人,則需多負一個發票背書責任等,個人要
票據責任),切記),所以票據上可以蓋大章,小章則由負責人簽名(或改以簽名章),其至於由該人簽
名(但不要又蓋小章,同時簽名,造成上述的二重票據責任),而小章不蓋,由公司之代理人親自簽名,亦
可發生公司票據效力(如因此遭票據交換所票退,則屬銀行方面的對票據法的無知,另屬一法律問題)。
5.蓋用公司章大小章的範圍可以自我設限,其他“附屬業務”(如票據,收發、收據、憑證等....)如要加蓋大
小章, 以視慎重,可以自已另行刻用(自己刻,自己蓋,不算偽造文書罷!)同時將大小字體不與“登
記”大小章,完全不同,自家一望而知,即可辨認,更可以事前分成若干套,大章上,利用空間,暗上甲、
乙、丙或A、B、C,分別表示,票據上收發章,通知章,內部內(如開會等),再不然有些場合,可以用公
司“戳記”代替,公司大章除非法律上明文應蓋用公司大小章,(如對官署行文)外,不妨以戳記(更可加
註,公司收發,收據等專用),資為替代公司大小章的應用,為了減輕“風險”,避免將來被妨冒的實際危
險,故也。
6.再關於如何公司名下之財產,應不屬同一問題,簡單的說,有如個人,如公司取得“債權”的“執行名
義”, 則可憑向國稅局申請公司財產登記明細,否則公司之財產(以不動產為主),有如個人財產,平時不
能隨便查訊,屬於“個資”保護範疇,順便奉告。
7.倘尚有不明或相關問題,觀迎繼續“討論”,簡此,並頌
馬年,一馬沖天,財源滾滾!
律師施吉安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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