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在職業務私下用公司名義向廠商叫貨,再在公司加工成成品賣出 (有使用公司物料),請問這樣有罪嗎?屬於什麼罪呢?
A:
[quote:57300cdc95="黃 先生/小姐"]在職業務私下用公司名義向廠商叫貨,再在公司加工成成品賣出 (有使用公司物料),請問這樣有罪嗎?屬於什麼罪呢?[/quote:57300cdc95]
您好:
由於來詢內容相當簡略,
建議您參考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之規定,
貴公司之業務可能涉嫌違反上開規定,至於,有無違反偽造文書或是竊盜罪者,
都是要以實際證據為認定。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謹啟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