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女兒失聯很久了,母親接到一封怡富融資公司的信,內容是92年6月女兒向復華銀行借錢未還,母親是保證人且有簽名,當事人未償還進而向保證人追討,可是母親並不識字也不會寫字~應該是偽造文書,請問這種情況怎麼辦?如果把這比債還了,後面還會有多少?可以聲請斷絕關係嗎?後面不知有多少偽造簽名的本票,請問怎麼處理比較好?
A:
[quote:fbed7ea580="陳 先生/小姐"]請問:女兒失聯很久了,母親接到一封怡富融資公司的信,內容是92年6月女兒向復華銀行借錢未還,母親是保證人且有簽名,當事人未償還進而向保證人追討,可是母親並不識字也不會寫字~應該是偽造文書,請問這種情況怎麼辦?如果把這比債還了,後面還會有多少?可以聲請斷絕關係嗎?後面不知有多少偽造簽名的本票,請問怎麼處理比較好?[/quote:fbed7ea580]
您好:
一、若您母親可以確認於92年間6月間並無擔任保證人,亦無於任何文件上親自簽名,更無作對保動作,那該擅自親您母親姓名之人即會構成偽造文書.偽造署押的問題,可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融資公司已經提出民事訴訟請求還款,您母親依然可以表示姓名是遭偽造,並無擔任保證人之意思,請法院駁回原告之訴。
二、親子血緣關係無從斷絕,建議依循以上途徑以免除償還責任。
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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