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如果勞工下班時騎機車自己跌倒,但是當時沒有報警處裡只有去醫院 7天後才報警處裡。 我想問這是否屬於職業傷害? 如果是(職業傷害)那可否用(職業災害)保護法呢? 謝謝您的回覆
律師
陽昇法律事務所
A: 騎機車下班而跌倒,因為您受傷的時間是在下班時,沒有在處理公司事務,非屬於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沒有職災的適用,也無法向僱主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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