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我有法院有效之債權憑證,可否告債務人毀損債權

我有法院有效之債權憑證,可否告債務人毀損債權


何OO 發問於 2013-06-25 | 台北 | 服務業

Q: 你好:
我想請問,我有有效之債權憑證,最近因憑證要換發,意外發現債務人於100年買受房屋,惟於101年8月被農會查封,隨即於102年2月清償完畢,即於102年5月13日又以贈與方式移轉所有權予女兒,並由女兒向銀行資款並辦理設定,朋友告知,好像可提起毀損債權,我想請問一.可否提告刑事毀損債權二.債務人住高雄市戶籍地在台北,需在那個法院提起,三.若勝訴一定得提起強制執行嗎? 聽說強制執行要繳費,費用是多少?另外提告一定要請律師嗎 ?

另我已先向法院提出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狀,繳了九千多元,訴訟期間還要繳費嗎,若勝訴一定要查封嗎?聽說要花錢
謝謝,麻煩回答上述問題,感恩

瀏覽人數:4828
林賢宗

律師

林賢宗律師事務所

A:  何小姐:妳好!
1.妳的因換發債權憑證才發現對方於100年有置產,可以想見對方置產時間應在妳取得債權憑證之後,嗣被農會查封及自行清償以後,再行贈予其女,似可以看出對方並無毀損妳債權之意圖,否則他置產之初應會以女兒名義置產於先,或逕行讓農會進行拍賣程序,由女兒標買該屋,使自己之財產歸零,因此本案應先就其買受房屋之時間及何人清償農會債務,進行瞭解,才能判斷對方是否有毀損債權之意圖,否則縱有上開處分行為,亦不一定會成立毀損債權之罪.
2.關於刑事罪被告之行為地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轄權,可擇一行之,惟因本罪屬告訴乃論之罪,須注意告訴期間為發覺起六個月以內.若毀損債權成立可提損害賠償回復原狀之訴,請求其女兒將該屋回復其父之名,然後對之強制執行!
3.強制執行,因妳已有執行名義債權憑證於先,表示妳已繳過執行費,即無須再繳執行費.
4.刑事告訴不一定要請律師.
5.妳既已向法院提起民事塗銷移轉登記訴訟,如得勝訴判決,亦可達到同一目的,不一定要另行告訴刑事毀損債權,因為二者本可分開進行.
6.如一審敗訴,要上訴須再繳上訴費約標的之1.5%
7.若勝訴確定,須再經強制執行,始能獲償,要執行則須先行查封,除非對方主動清償.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