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20多年前.親戚從大陸回台依親.因為無房子可住.所以爺爺將一間平房借給他們住.在這幾年間親戚也另外買房子了.媽媽也有跟親戚說過要收回房子.除了卻置之不理外.最近發現他將房子作為營業用.也沒有告知我們屋主!
A:
[quote:69de58824e="黃 先生/小姐"]20多年前.親戚從大陸回台依親.因為無房子可住.所以爺爺將一間平房借給他們住.在這幾年間親戚也另外買房子了.媽媽也有跟親戚說過要收回房子.除了卻置之不理外.最近發現他將房子作為營業用.也沒有告知我們屋主![/quote:69de58824e]
您好:
房屋使用借貸,若當初有約定他們自已買房子,就應該要還,或是依使用目的觀察,應該要還給屋主,則屋主以口頭或存證信函書面,通知借用人終止借用關係,則借用人就要返還房屋予屋主。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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