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最近公司向政府申請專案來作
而我們本來的薪水是27000(本薪),但因為專案的關係
最近幾個月我們老闆在薪資袋上,所註明的薪資都是40000
然後領完薪後,又要我們領出現金或將多領的部分轉帳回公司
據老闆的說法,是說當初向政府申請的時候,我跟我同事們的薪資是報4、5萬元
因此政府補助款的部份,是以每個人薪資4、5萬來給的
所以我們要假裝領到那麼多錢,然後我們再將多餘的薪資歸還
目前我是第一個月在薪資上有別於之前的月薪
而領到的錢也還沒歸還
直覺上,覺得老闆在浮報薪資
不曉得我跟我同事在法律上會不會有什麼樣的問題?
有問了一些人,他們說如果我們配合老闆的話
老闆算是「偽造文書」,而我們這幾個同事算是共犯,不曉得是不是這樣子咧?
而這個又牽扯到了所得稅的問題
老闆是說到明年報稅的時候,他再把我們多報部份的錢給我們
因老闆好像還有給我們簽收到薪資的確認單
那我們簽收了確認單後,再把錢歸還後
是不是 之後報稅,他若不給我們多報的錢,我們是不是也無法對他採取任何的行動呢?
如果上述的問題有牽扯到法律的層面的話,以我目前自己的認知是
我還沒有歸還薪資,所以應該還沒配合犯罪情事,所以現在應該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想請教在歸還錢之前,我該如何處理這樣的案件呢?
是要他實際支付那樣的薪資給我們而不歸還
還是因為沒有牽扯到法律問題,所以就配合歸還錢咧?
那如果沒有法律問題的話,那是不是應該要求在多的所得稅增額的部份,按月先給我們呢?
麻煩各大律師們指點迷津一下~~謝謝~感激不盡~~
ps:希望能盡快釐清問題,因為老闆要我們領薪後五天內歸還~~謝謝!
A:
一、貴公司老闆之行為確已涉及刑事責任。一旦被發現,若員工本身知情,又配合公司的行為,自係難免有共犯的問題,只是在量刑上或許可以受到減輕。
二、如果不配合歸還,因為公司對政府提報的薪資是每人約4、5萬,領受同額之薪資本係合法,公司並無法律依據可請求員工返還。
三、一旦員工將上述多得之薪資歸還,倘若公司事後反悔,不願意將所得稅溢繳的部分返還,因浮報薪資向政府詐領補助款係違法情事,員工無法向公司請求該筆額,還可能負擔刑事責任。惟倘若員工因為公司壓力,必須配合公司行為,建議您將向相關單位檢舉,以維護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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