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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開調解會前,公司反誣指我自願離職,該如何處理?

開調解會前,公司反誣指我自願離職,該如何處理?


lOOO 發問於 2013-06-14 | 台中 | 商業流通業

Q: 您好
我在公司任職不到一個月,突然被告知做到當天中午就好,當天有拿薪資袋給我。
後來發現薪水跟實際應給金額有落差,馬上跟公司反應,
並希望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跟資遣費給我。
但公司只願意補足金額卻不願開立證明。
後來我也有寄存證信函,希望雙方能和平解決這個事情,
然對方都不予理會,直至我申請調解,
在收到調解開會通知信後,對方才寄了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之前提的被資遣不符事實,說我是自願離職。
但當初在離開時,並未簽屬任何離職證明,
我也無法舉證我是被資遣的,因為是口頭告知,
我中間有多次跟公司電話溝通開立非自願證明書的事,
但都是會計回覆我,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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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ebd4e6b821="l 先生/小姐"]您好
我在公司任職不到一個月,突然被告知做到當天中午就好,當天有拿薪資袋給我。
後來發現薪水跟實際應給金額有落差,馬上跟公司反應,
並希望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跟資遣費給我。
但公司只願意補足金額卻不願開立證明。
後來我也有寄存證信函,希望雙方能和平解決這個事情,
然對方都不予理會,直至我申請調解,
在收到調解開會通知信後,對方才寄了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之前提的被資遣不符事實,說我是自願離職。
但當初在離開時,並未簽屬任何離職證明,
我也無法舉證我是被資遣的,因為是口頭告知,
我中間有多次跟公司電話溝通開立非自願證明書的事,
但都是會計回覆我,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quote:ebd4e6b821]


lily你好:
通常公司行號在正式僱用員工時都會有約定一段試用期間,你所謂在公司任職不到一個月就被突然被告知做到當天中午就好,而且當天有拿薪資給你(薪資跟實際應給金額有落差,就要舉證證明實際應給金額究竟多少!)。我判斷此情形可能是資方認為經過試用,而你不能勝任工作的表示。
故若如我所判斷,則,1.試用期間一個月屬合理。2.此種終止契約的情形,依法不必預告,也沒有必須發給資遣費。3.因為尚在試用期間而終止契約,故與是否自願離職無關。
以上僅供參考,而你既已申請調解,則調解委員會自會秉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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