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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我可以終止契約嗎?

我可以終止契約嗎?


KOO 發問於 2006-10-03 | | 媒體文教業

Q: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八月到職
原來說8/1~9/30職前訓練、10/1起正式上班


我在9/7簽約,簽至明年二月底
契約上面寫業務緊縮時可以提前資遣
但如果我提前離職就要賠八萬


公司在9/13告知因為業務減少要我留職停薪至10/2
(還寫了一張留職停薪的約)
但我在10/2復職後,公司又要我10/4才去
如此反覆的制度令人受不了,也不想再去
(不知道還會不會有下次..)


請問我可以用勞基法14條第一項一款和六款,終止勞動契約而不賠款嗎?


懇請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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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可以,請您依該條規定主張公司違約,並且主動終止契約而無須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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