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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違反刑法第240條


江OO 發問於 2013-04-14 | 台北 |

Q: 我侄兒今年滿19歲,女友滿17歲,兩人交往在外同居,女友父母離異,監護權去年是母親,過年後轉移至父親,女友父母親知道女兒與男友同居,女友父親到過兩人同居住處,女方因我大侄子復學,搬到男方家同居,女友因父親時常向她索財,不敢告知住所,甚至連電話都不接聽.3月底時,女友不慎懷孕找父親至婦產科墮胎,我大侄子陪同過去,4月12日女友父親找不到人報警協尋女兒,在大侄子家找到兩人,女友父親跟警方說不知女兒與男友同居,揚言提告我大侄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刑法第240條",要他終身有個污點...

1.請問您此兩項罪名可成立嗎? 2.可以緩刑嗎?


附註 : 大侄子與女友相交1年半,去年11月在外同居.女友是輟學生,不願和母親住外婆家,父親住工寮,因此時常外婆家,
朋友家輪住.
大侄子先前與女友同居住所,是女友姊妹倆協同男友共4人合租一間三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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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c9beae6d18="江 先生/小姐"]我侄兒今年滿19歲,女友滿17歲,兩人交往在外同居,女友父母離異,監護權去年是母親,過年後轉移至父親,女友父母親知道女兒與男友同居,女友父親到過兩人同居住處,女方因我大侄子復學,搬到男方家同居,女友因父親時常向她索財,不敢告知住所,甚至連電話都不接聽.3月底時,女友不慎懷孕找父親至婦產科墮胎,我大侄子陪同過去,4月12日女友父親找不到人報警協尋女兒,在大侄子家找到兩人,女友父親跟警方說不知女兒與男友同居,揚言提告我大侄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刑法第240條",要他終身有個污點...

1.請問您此兩項罪名可成立嗎? 2.可以緩刑嗎?


附註 : 大侄子與女友相交1年半,去年11月在外同居.女友是輟學生,不願和母親住外婆家,父親住工寮,因此時常外婆家,
朋友家輪住.
大侄子先前與女友同居住所,是女友姊妹倆協同男友共4人合租一間三人房屋[/quote:c9beae6d18]

您好:
刑法第240規定是所謂「和誘罪」,重點在於有無和誘未滿20歲之人脫離家庭,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重點於「性交易」行為,
是否成罪,要看告訴人對於所提出之告訴,檢附之證據是否足夠,
假使真的提出告訴,檢察官會進行調查,以明白所告是否屬實,所以,目前無須過度擔憂。

至於緩刑,
是指起訴之後,法官為有罪之認定時,是否依法斟酌給予緩刑,
是法官之職權,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本案若告訴人提出告訴,您的大姪子可以向檢察官據實陳述,讓檢察官調查判斷起訴與否,偵查階段可以爭取不起訴或是緩起訴,也是視案情證據而定。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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