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竊盜


許OO 發問於 2013-04-07 | 高雄 | 商業流通業

Q: 你好

我前陣子(兩星期前)在路上發現我失竊的單車

當場報警,警察也來現場把嫌疑人與單車帶回派出所

我也跟過去做筆錄

目前還沒收到法院的傳票要出庭做證

但我公司要我下星期就出國出差,可能會長達半年

那我單車有損壞的部分要如何向嫌疑人求償

我沒辦法出庭做證,可以找誰代理,我需要甚麼資料給他

單車損壞的部分已經去單車店修理,換的零件都是同等級的零件

也有保留下來,是否能當作證據

另外提出竊盜的時候也有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應該不用付裁判費?

因為這台單車滿高價的,當初買6500,當初是買別人的二手車,有車行老闆可做證

換零件換了3850元,也有請單車店開維修單與零件價錢,不知道能否順利求償

竊盜人是越南的外籍勞工

謝謝

瀏覽人數:2234
林賢宗

律師

林賢宗律師事務所

A:  許先生:你好!
1.被竊單車受有毀損,可於刑事起訴後依附帶民事程序檢據請求賠償,惟依你所述,本案尚在警方或檢方偵查階段,自不能提起,如要於此時請求,須另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惟依你請求之數額計算須繳裁判費一千元,若於刑事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則無須繳納裁判費!
2.你於本案屬告訴人之身分,因此如出國期間被傳,可以告訴人之身分委任代理人出庭,此時可將報案資料及證明該車為你所有之資料交代理人帶到庭上呈庭,留影本於檢察官或法院,自留正本,惟檢方或法院若須你以證人身分作證,則須親自出庭.
3.有關賠償之證據,只須證明被竊前後之狀況及受損之金額即可!
4.竊賊身分於本案訴訟程序無關!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