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有一個人欠我錢不還,但我有他開的本票,我想去法院告清償債務之訴,如果輸了,我還可以拿本票去裁定然後強制執行嗎?
A:
[quote:a2f6f60fb9="吳 先生/小姐"]有一個人欠我錢不還,但我有他開的本票,我想去法院告清償債務之訴,如果輸了,我還可以拿本票去裁定然後強制執行嗎?[/quote:a2f6f60fb9]
您好:
一、因為某原因而收受對方開之本票,有二種法律關係,開票的原因叫原因關係,例如借貸金錢關係,票據部份,叫作票據關係,在法律上為單獨而有關聯性的二種法律關係。
二、不管何種原因關係,您可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三、如欲先提訴訟,主張原因關係債權,假若敗訴確定,仍可聲請本票裁定,不過對方可以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就會讓該本票無法被強制執行,甚至於在您提出的清償訴訟,可提反訴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
四、因此這種情形,通常主張權利之方式,都是以速度較快較方便的本票裁定方式,進行追債。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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