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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能否時效取得地上權

能否時效取得地上權


李OO 發問於 2006-10-01 | | 公共行政業(軍公教)

Q: 一、岳父在ㄧ塊河川地耕種約三十年,是否能依法時效取得地上權?
二、所謂地上權擁有哪些權利?可否繼承或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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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1、地上權可以時效取得,但需符合地上權及時效的規定。你只提到是耕種三十年,單單耕種與地上權的要件不符。
2、民法第 832 條:稱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若符合上開要件,且符合時效取得,自可為繼承或轉讓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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