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我們在淘寶網上幫忙代購入一張明星簽名專輯
商品寄回台灣並寄給買家一個月後,近日買家主張簽名為仿造
但我與淘寶賣家聯絡賣家卻堅稱是真品
在法律上是否會有什麼問題?
我有辦法像淘寶賣家求償嗎?
A:
林小姐,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若該專輯僅是明星簽名遭人偽造,您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將之販售他人,本無任何刑事責任,充其量,買主得解除
契約,並訴請您賠償損害或返還價金。
2.若買主解除買賣契約並訴請您賠償損害或返還價金,您得向賣主請求賠償損害。
3.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店諮詢。
林衍鋒律師
廣和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02-2327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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