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去年買一台機車9萬多吧然後頭期款給他2萬貸款7萬
結果繳了一期之後就沒繳了...
然後機車也因為太缺錢賣了!
現在那個融資公司告我侵占
然後我要去開庭
開庭前我是有先跟那間融資公司談說前怎麼環
他說7萬至少叫我給他一半其他可以讓我慢慢環
原本我是說可以開庭那天給你1~2萬嗎其他往後工作領錢分期環
他說不行硬要到3萬
之後我答應了
問題是開庭那天真的沒辦法用出3萬給他
那怎麼辦~直接被關了??
因為想說開廷那天跟他說我真的沒辦法拿那麼多錢出來
我開完庭之後領錢每個月環這樣
如果對方不答應我不是就會被關了嗎@@?
A:
您好
茲就提問回答如下:
如您經濟上有困難,無法於開庭前給付3萬元給融資公司,為表示您有和解誠意,則開庭時先帶1-2萬元去,再與告訴人協商後續還款金額。因所欠金額僅為7萬元,並非巨額,建議儘量與融資公司達成和解,會比較有利於刑事責任之認定。另可向檢察官表示願意還款的意願,請求原諒並減輕罪責,請求可否為緩起訴,原則上開完庭不會馬上被關。
謹提供法律意見如上,敬請參考。
蔡雅蓯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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