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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提告


劉OO 發問於 2006-09-30 | | 民生消費休閒業

Q: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的店在經營時是屬於會員預繳入會的方式~但現在我將店頂出去~未曾告知會員店主已換人~現在新店家不願受理那些會員~那這樣會員要提出賠償或是提出告訴~那是我會被告還是新店家會被告?因為好像債權人是我~可是店已頂讓給新店家~而且契約也已簽訂完成~實在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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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你的店是公司名義還是一般個人營業?會員與店的法律關係若是與公司,那換人當老板就沒影響,若是一般個人,那會員是與經營者發生法律關係。
你把店頂讓出去,會員是否也包括在頂讓之內,若有頂讓出去,那就是新店家的事,若沒有頂讓出去,那就是你要負責。
還有,對會員來說,你是債務人,不是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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