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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瑕疵問題


謝OO 發問於 2013-02-21 | 基隆 | 服務業

Q: 我在1月底網購了一副耳機可是送來時發現嚴重的瑕疵
和賣家溝通過後賣家答應3日內送到
但到了2月中我卻遲遲沒收到
後來和賣家溝通後賣家又說會再寄新的來
並要我把瑕疵品退回
可是早就超過7天鑑賞期了
那請問我要付退貨回去的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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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8d120467cd="謝 先生/小姐"]我在1月底網購了一副耳機可是送來時發現嚴重的瑕疵
和賣家溝通過後賣家答應3日內送到
但到了2月中我卻遲遲沒收到
後來和賣家溝通後賣家又說會再寄新的來
並要我把瑕疵品退回
可是早就超過7天鑑賞期了
那請問我要付退貨回去的費用嗎?[/quote:8d120467cd]
您好:
鑑賞期規範,是針對企業與消費者間的網購規定;本件重點應該是在於出賣人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就算超過七天,因為你在收貨後發現瑕疵,已通知出賣人,表示解除契約或是雙方同意換貨,則出賣人就應該按雙方之後協議或瑕疵規範辦理。換言之,該退回之程序費用,若可歸責於出賣人事由而產生,應該由出賣人負擔,不應該由買家支付。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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